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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在生态环境监测、监测质量管理和监测设备验收等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专家的选取和使用,经研究,决定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江苏省范围内生态环境及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在江苏省范围内注册的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职人员;退休不满五年,身心健康的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专家。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工作; 2.熟悉国内外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和管理事务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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