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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合理“调岗”如何维权?法院判了!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职场 法律  · 2025-02-28 18:54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中山市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及调岗问题引发的争议。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的情况下,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可能构成劳动侵权。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调岗时,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劳动者徐某被公司调岗后,因不同意调岗而被视为旷工并遭解雇,徐某遂将公司诉至法院。

关键观点2: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公司未经协商一致即调岗违反双方约定,判决公司支付违约金。对于劳动者主张的被迫离职补偿金,因双方系劳务合同关系且无相关约定,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观点3: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岗权,并在遇到不合理调岗时收集证据。劳动者应拒绝不合理调岗通知,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权。


文章预览

在职场中,调岗是常有的事,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应服从安排。但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任意调整工作岗位,如不服从调岗,公司便以旷工为由辞退员工,这样是否合法?劳动者面对此情形,又该怎么办呢?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他是自愿离职,不存在违约,故无需赔偿违约及离职赔偿金。” “公司要调岗我不同意,如果不去指定岗位就算我旷工离职,后面还叫保安赶我出去。” 庭审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徐某(化名)是中山某公司(化名)一名质检员工,2023年1月入职,3月正式转正,双方签订的《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中约定甲方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中山某公司主张徐某自愿办理离职手续,有离职单但找不到了,徐某不予确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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