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一起幼儿园教师因接受幼儿赠送的零食而被开除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认为,教师接受幼儿表达喜爱和敬意的小额零食行为不构成违规收受礼品,幼儿园的解约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王某仙是某幼儿园的园长,因接受幼儿赠送的巧克力而被开除。案件的焦点是某幼儿园解除与王某仙的劳动合同是否系违法解除行为。
关键观点2: 法院裁判理由
法院从三个方面评判某幼儿园的行为:王某仙是否存在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的行为;王某仙的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是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某幼儿园的解除程序是否合法。法院认为,王某仙的行为未达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程度,幼儿园未证明其因此遭受重大损害,且解除程序存在瑕疵。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广大教师应当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教育机构行使其用工管理权的方式应当善意且合理。本案中,某幼儿园仅以王某仙公开接受幼儿表达喜爱和敬意的小额节日赠礼即认定其属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直接公告开除并解除与王某仙的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关键观点4: 关联法规及案例
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规及案例。
文章预览
小编按: 案例来源于人民法院案例库最新入库案例。最高法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入库编号: 2024-18-2-490-003 王某仙诉某幼儿园、陈某劳动争议案 ——对幼儿园教师接受幼儿表达喜爱和敬意的小额零食行为的定性 关键词 民事劳动争议廉洁从教小额零食过罚相当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仙自2009年5月18日起到被告某幼儿园上班。2023年9月8日上午8时许,王某仙及其他教师在某幼儿园门口晨检时,一名小朋友手提塑料食品袋(巧克力,价值6.16元)送给王某仙并主动与王某仙拥抱。当天,王某仙将该巧克力分享给其他小朋友和教师。2023年9月15日,某幼儿园作出《关于王某仙同志处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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