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省空气质量会商结果,淄博市将于2025年1月19日17时00分开始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对即将到来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全市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受到了通知,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时发布信息,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在应急响应期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需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并每天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情况,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淄博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通知中提到,淄博市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全市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需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发布信息,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关键观点2: 应急响应的具体时间和责任单位
全市于2025年1月19日17时00分开始启动应急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需按照职责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关键观点3: 应急响应期间的报告要求
在应急响应期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需每天下午16:00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文章预览
今天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4—2025年 第9期)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省空气质量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要求,全市于 2025年1月19日17时0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 请各区县(功能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区县(功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及时发布信息,落实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应急响应措施。 在应急响应期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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