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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遗嘱人和见证人虽在打印遗嘱上签字但未分别注明年月日的,该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裁判实务  · 公众号  ·  · 2024-08-2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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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商务合作微信:SZ2020TJ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编者按:我们整理了法律全行业 合同范本1000套 ,放在百度网盘共享方便各位学习。向本公众号发送“ 合同范本 ”即可免费提取。 【裁判要旨】 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的《遗嘱》系以打印方式订立,所涉遗产未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法院适用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相关规定认定该《遗嘱》效力,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认为遗嘱人以及两个见证人虽在该《遗嘱》上签字,但其均并没有在《遗嘱》上分别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该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北京市高级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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