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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雅宁 前段时间有个新闻,上海的一位阿姨坚持要在女儿婚前立遗嘱,希望未来能女儿独自继 承家里的房子。 见多了因为子女离异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导致原生家庭的财产流失,越来越多父母未雨绸缪,在立遗嘱阶段就把财产指定给儿子或女儿一个人,不作为其婚姻共同财产。 事实上,父母们这么做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持续攀升,尤其是年轻人,已经成为家庭资产外流的最大隐患。 谁也不想因为孩子婚姻破裂,自己奋斗了一辈子的成果被他人分走一半。 根据中华遗嘱库的数据,年龄在60岁以上这部分人群,99.8%的家长会在制定遗嘱的时候特意增加 “防儿媳女婿” 条款。 提前立遗嘱进行风险规避,听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虽然有了遗嘱,子女想要顺利继承父母给予的遗产,必须得办理继承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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