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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上镜!

灌南警方  · 公众号  ·  · 2024-06-30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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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台” 今天推出第125期 让我们来看看 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行为人: 成* 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地点: 灌南县沂河路 违法行为人: 谢*杰 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地点: 灌南县沂河路 违法行为人: 刘* 时间: 22024年06月25日     地点: 灌南县沂河路 违法行为人: 汤*丽 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地点: 灌南县沂河路 违法行为:闯红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 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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