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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2022)最高法知行终287号二审判决 作者 | 邰红 韦嵥 金杜律师事务所 编辑 | 布鲁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出(2022)最高法知行终287号二审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7674号无效决定,认定恩扎卢胺化合物专利ZL200680025545.1具有创造性。至此,自2018年起关于恩扎卢胺化合物专利的专利无效争议得到了终审裁判,宣告该专利无效的两项专利无效决定37674号和38507号决定分别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7080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行终287号两件生效判决撤销。 特别地,在二审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恩扎卢胺的结构非显而易见性,且接受了专利权人在行政诉讼阶段提交的补充实验数据并依据补充实验数据认定了恩扎卢胺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据笔者所知,本案是首个接受补充实验数据并依据该数据确认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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