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宁波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施行,包括政策内容、申请条件、提取额度、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解答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政策内容
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
关键观点2: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并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关键观点3: 提取额度
申请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二手住房的首付款金额,且以提出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限。
关键观点4: 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至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填写申请书,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资金划转至售房人账户。
关键观点5: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注意受理回执时效性、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问题,严禁虚假交易套取公积金。
文章预览
你遇到过这种情况吗?想买个房子,凑不齐首付,于是东拼西凑,东拆西借,东奔西跑,顶着压力贴上人情,终于把首付借到手了。付完首付后,去公积金中心跑一趟,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现场提取出来,然后立刻把借来的首付还掉。 确实,公积金账户余额在买房后可以提取出来,这是一个老政策了。但是整个流程跑下来,你有没有发现盲点? 于是,宁波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策, 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 不单是你自己的余额可以直接拿来支付首付款,甚至你配偶的、子女的、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都可以拿来给你付首付! 这么一来,可不只是减少部分环节而已,还有很多别的好处! 这项政策将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正式施行 我们先具体了解一下 一、政策内容 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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