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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协助当事人捕捞。李娟 摄 执行法官协助当事人搬运。李娟 摄 一月的乡村,宛如一幅宁静质朴的水墨画。 春节前夕,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位于潼南区太安镇蛇形村的鱼塘,有条不紊地组织工人们捕捞、称重、搬运、装车,现场一派热火朝天。 执行干警为何“不务正业”去捕鱼?这事还得从2019年说起。 那一年,老李委托某服装加工厂加工服装,到该支付加工费的时候,老李却玩起了失踪。2024年10月,服装加工厂向潼南区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老李向服装加工厂支付加工费5万元。判决生效后,老李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服装加工厂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李在潼南区经营了20多亩鱼塘,养殖了约有上千斤鱼。”接到服装加工厂负责人老赵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张程立即展开走访调查。经多方打听摸排,最终确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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