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山东高法

患者去世后,拖欠的医疗费谁来支付?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07-24 00:06
    

文章预览

丈夫受伤到医院住院治疗 出院后尚有医疗费未付清 丈夫去世后 妻子认为 该医疗费属于丈夫生前个人债务 拒绝支付 为此 医院将患者的妻子告上法庭 案件详情 玉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 2020年8月12日,玉某受伤昏迷被送到扶绥县某医院,李某为丈夫办理了入院手续。 2020年10月28日,玉某出院,尚欠医疗费七万余元。因暂时未能筹集到剩余医疗费用,李某遂向扶绥县某医院申请分12期付款后获得同意,双方签订了协议书。此后,李某按约定支付了部分医疗费。 2021年5月17日,玉某死亡。 此后,李某认为治疗玉某所欠付的医疗费属于个人债务,对超出玉某财产范围的医疗费其无偿还义务。 法院审理 扶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李某因丈夫玉某昏迷而送医救治,是履行其作为妻子的义务,故其与扶绥县某医院之间存在合法的医疗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