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诉讼艺术
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问题研究,分享商事诉讼专业知识,致力于让庭审更有价值!
今天看啥  ›  专栏  ›  诉讼艺术

段厚省 | 人民法院依职权分配主观证明责任的依据与限制

诉讼艺术  · 公众号  ·  · 2024-09-02 09:02

文章预览

来源|《人民司法》2024年第19期 作者|   段厚省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建议阅读时间 :   34 分 钟  人民法院依职权分配主观证明责任的依据与限制 内容提要 人民法院依职权分配主观证明责任的认识论根源是同属于理性主义认识论范畴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后者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这一认识论以及诉讼中的论辩对言语行为陈述真实性的要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人民法院依职权分配主观证明责任提供正当性支持。此一制度在德系民事诉讼法理之解明义务项下亦可获得一定解释。人民法院依职权分配主观证明责任实质上是为“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证明责任分配原理以及证明责任减轻原理设定例外,又是对法官指挥诉讼职权的扩张,因此在适用时应高度谨慎。建议为其设定限制性条件,包括参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