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讨论了关于人力资源权责的问题,包括社保缴纳、经济补偿、工资与社保地点关系以及社保缴纳误区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社保缴纳与最低工资标准问题
公司不能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因为最低工资标准并不等同于社保缴费下限。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应基于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且需遵循相关文件规定。
关键观点2: 经济补偿问题
对于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寻求经济补偿。但具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因省市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关键观点3: 工资与社保地点的关系
一般来说,工资的发放地和社保的缴纳地应当一致。如果因公司调配员工到异地分公司任职而产生工资与社保地点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需要妥善处理和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关键观点4: 社保缴纳误区
存在一些关于社保缴纳的误区,如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等,这些都是不合法的。企业和个人需要注意避免这些误区,确保合规缴纳社保。
文章预览
人力资源权责划分手册 HR拿来即用 领取 你好, 这里是人力葵花!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都会选择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做法真的合规吗? 01 可以按最低工资交社保吗? 可以取得经济补偿吗? 首先我们必须纠正一个误区,即最低工资≠社保缴费。比如说,北京202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而最低社保缴费下限为5869元,两者是不一样的!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1)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2)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当地上年社平工资300%,按社平工资300%为基数 (3)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在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按职工上年平均数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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