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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有网友发布视频称, 自己骑电动车 经过一辆网约车边, 遭 “开门杀”摔倒受伤 , 网约车司机及乘客非但没有上前帮助, 竟然转身离开!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问题来了: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 究竟谁担责? 此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 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回顾 一日傍晚时分,乘客小阳在平台叫到一辆网约车。临近目的地时,小阳想下车。在 征得网约车司机王先生同意后,小阳从后排打开右侧车门 ,而此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李 恰巧从 非机动车道经过 ,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小李跌倒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司法鉴定,小李颅脑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外伤性癫痫(中度),构成六级残疾。 据调查,司机王先生案发时驾驶的汽车,在车管部门登记的使用性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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