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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24-09-09作出准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120100113301; 三、负责人姓名:张孟玲; 四、经营场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外海西湖国贸大厦1907室A。 特此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09月09日 版权说明: 审计实操转载之文章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删除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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