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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西藏举报  · 公众号  · 法律 互联网安全  · 2025-01-12 12:20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规范MCN机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旨在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主要对MCN机构在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上的活动进行规范,包括审核、备案、日常管理、分级管理、账号绑定、信息发布审核、违规行为处罚等方面。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9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目标

规范MCN机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关键观点2: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开展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关键观点3: 关键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要求MCN机构办理入驻手续,重点审核其主体登记、内容管理负责人及制度、业务规模等。MCN机构需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网络生态。

关键观点4: MCN机构责任

MCN机构在发布信息前需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并留存审核记录。对违规行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将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网信部门报告。

关键观点5: 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MCN机构和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预览

为规范MCN机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mcnjg@ca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9日。    附件: 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 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 (草案稿)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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