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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董事履职存在哪些风险?有哪些红线坚决不能踩?如何进行防范?

方达咨询  · 公众号  ·  · 2024-09-1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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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公司法》框架下,董事在地位提升、权利增加的同时,需要承担的责任、面临的履职风险也随之提高。那么, 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哪些风险?有哪些红线坚决不能踩?如何防范前述风险? 本文将进行简单归纳。 01、董事不得有新《公司法》第181条规定之违背董事忠实义务的行为 1. 具体规定 新《公司法》第181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五)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六)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02、董事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 具体规定 新《公司法》第22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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