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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市仁和医院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被罚约18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2019年5月17日至2022年3月8日,北京市仁和医院从北京经发投瑞德商贸有限公司采购“ER雌激素”(规格:7ml)和“PR孕激素”(规格:7ml)两款体外诊断试剂,未查验上述两款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期间,北京市仁和医院采购“ER雌激素”(规格:7ml)共计10瓶,采购的单价为1990元/瓶;采购“PR孕激素”(规格:7ml)共计5瓶,采购的单价为1990元/瓶,上述采购金额合计29850元。 北京市仁和医院使用上述两款体外诊断试剂,用于对患者手术切除的标本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及诊断项目检查,并向患者出具病理检验报告单。 医院未能提供“ER雌激素”(规格:7ml)和“PR孕激素”(规格:7ml)两款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通过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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