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召开外观设计法条约外交会议,并成功缔结了《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该条约旨在统一各国外观设计申请程序和形式,使设计人能够更方便快捷地在国内外市场上保护其设计。文章介绍了条约的谈判历程、主要目的、关键内容和相关解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会议背景及条约缔结
会议于11月11日至22日在利雅得召开,外观设计法条约谈判历经近20年。旨在协调各国外观设计申请程序和形式,保护设计人的权益。
关键观点2: 条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约包括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日的确定、宽限期、修改或分案、公布、续展等方面的规定。允许申请人选择表现方式,可在一份申请中包含多项设计。对申请日的要求作出规定,减少外观设计申请中的延迟。提供12个月的宽限期,允许在一定时间内不公布外观设计。规定救济措施,为申请人提供灵活性。
关键观点3: 条约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
条约设想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以实施条约,旨在帮助这些国家更好地保护外观设计。
关键观点4: 条约的实施和获取相关信息
获取会议原文件,如《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实施细则》和外交会议的补充协议等,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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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WIPO、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 | 布鲁斯 11月11日至22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缔结外观设计法条约外交会议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召开,会议成功缔结《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 据介绍,外观设计法条约谈判历经近20年最终达成。该条约旨在协调统一各国外观设计申请程序和形式,包括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日的确定、宽限期、修改或者分案、公布、续展、期限救济、权利恢复等相关规定,使设计人能够更便利、更快捷、更经济地在本国和海外市场上保护其设计。 当前,各国保护外观设计的程序不尽相同。在一些国家,外观设计作为“注册式外观设计”提出申请。注册制度可能涉及知识产权局对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所涉程序因国而异。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外观设计作为“外观设计专利”受专利法保护,通常只有在知识产权局对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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