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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董事关联交易法律救济——公司法与民法的多重视角 | 法与思·民商法沙龙

法与思  · 公众号  ·  · 2024-08-19 10:5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讨论了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的问题,涉及董事违反忠实义务实施关联交易导致的公司利益损失。各位专家从公司法、合同法、代理法、侵权法等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解决方案。讨论集中在如何确定责任主体、请求权的适用路径以及案由选择等问题上。主要观点包括:关联交易的违法性可以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董事违反忠实义务等角度进行评价;案由选择上应依据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后果来确定;公司法中的具体规则可以在侵权法的框架下得以弥补,成为处理此类纠纷的有力支撑。最终,本文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实为侵权之诉,侵权手段(关联交易)的违法性能从多个视角进行评价,并统合在侵权这一基础法律关系的大框架之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的实质是侵权之诉。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实施关联交易,构成侵权行为。

关键观点2: 关联交易的违法性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价。

包括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董事违反忠实义务等视角。

关键观点3: 案由选择应依据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后果。

通常取决于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

关键观点4: 公司法中的具体规则可以在侵权法的框架下得以弥补。

成为处理侵权法律关系的有力支撑和说理依据。


文章预览

【来源】 《人民司法》2024年第19期 【纸媒编辑】 张娜(《人民司法》杂志社编辑) 【发言嘉宾】 (以发言先后为序): 詹巍 李志刚 (山西师范大学) 金印 (中国人民大学) 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 王东敏 吴建斌 (南京大学) 徐同远 (华东政法大学) 叶林 (中国人民大学) 王松 (江苏师范大学) 叶名怡 (上海财经大学) 问题与观点 詹巍 :请教诸位师友一个公司法上的关联交易问题,感觉很简单,但检索各地裁判多有不同观点,法理上也多有争议。 公司的董事(法定代表人)利用职权便利,将本公司资产以低价转让给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这种关联交易很普通。问题是,这个资产对本公司极其重要,本公司诉求是返还资产,而不是赔偿。但,公司法只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损害之“赔偿”责任,并未有返还财产之明确规则。故,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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