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报告主要介绍了截至2024年7月6日的市场化经营主体披露情况,包括主体数量、分布、募集资金用途、存量债规模、估值等方面的信息,并提供了相关的风险提示。报告由中泰证券研究所发布,对外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7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市场化经营主体披露情况
截至2024年7月6日,已披露市场化经营主体合计264家,本周新增披露4家。多数主体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借新还旧,少数主体用于偿还有息债务。部分主体在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后删除了该表述。
关键观点2: 主体分布和行政层级
已披露主体分布省份共25个,山东省、浙江省和河南省披露数量较多。行政层级主要为地市级城投,区县级城投次之。
关键观点3: 存量债规模和主体评级
已披露市场化经营主体存量债规模多位于50亿以上,主体评级主要为AA+主体。
关键观点4: 估值情况
已披露市场化经营主体市场认可度大部分未见显著变化,部分主体估值波动上行或下行,未见明确规律。市场化经营主体与产业类主体之间存有一定转化空间。
关键观点5: 风险提示
存在信息更新或提取失误、公告日期识别不准确、募集资金用途判定失误等风险。初稿、上会稿和正式稿对于是否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表述可能不一致。债券可能未能成功发行。统计口径为交易商协会的公募债券发行主体。
文章预览
基本结论 ◾ 截至2024年7月6日,市场化经营主体合计已披露264家,包含260家债券发行人主体和4家担保人主体。 从披露位置来看,相关表述主要出现在募集说明书声明与承诺章节,另有部分主体的相关表述出现在募集资金用途等章节。 ◾ 本周新增披露市场化经营主体4家,分别为云南省1家、江西省1家、福建省1家、天津市1家。 本周江西省鹰潭市首次披露市场化经营主体。 ◾ 从数据披露频次来看,自2023年11月下旬声明与承诺章节首次出现市场化经营主体披露信息以来,日均新增披露主体约1.68家。从分布省份来看,截至2024年7月6日已披露主体分布省份共25个,其中山东省、浙江省和河南省披露市场化经营主体数量位列前三,分别为43家、41家和29家。从行政层级来看,主要为地市级城投,区县级城投次之。 ◾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 多数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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