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围绕公司实行“上四休三”并降薪1000元的政策引发网友讨论的话题展开,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和网友的不同观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司“上四休三”并降薪1000元的政策引发网友热议。
公司因效益不好控制成本而采取的新措施,网友对此持不同意见,有人接受,有人质疑。
关键观点2: 工作时间改变和降薪涉及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需要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公司改变工作时间需要调整劳动合同内容,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时,降薪也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约定后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观点3: 混合工作制和“上四休三”模式的法律要求和实际效果。
用人单位实行混合工作制和“上四休三”模式需要明确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应得到相应报酬。用人单位无权随意恢复“上五休二”,但也不能单方拒绝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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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947 字,阅读大约 2分22 秒。 近日 话题 #公司要上四休三降薪1000元# 冲上热搜第一 引发网友激烈讨论 网友发文求助: 公司新举措,留还是走?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所在公司效益不好要控制成本,让员工“上四休三”,但要降薪1000元。老板承诺,等公司效益好了,再恢复原来的工资。该网友求助,自己该不该辞职。 对此 不少网友表示完全可以接受 多出来的一天可以用来做自己的事 也有人质疑 这是公司为了降薪而使用的话术 实际恐怕无法落实只上四天班 还有网友提醒 要从薪酬比例、公司发展前景等 多方面进行考量 并一定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 公司“上四休三”和降薪的做法 符合法律规定吗? 工作时间改变,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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