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矛盾,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该中心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执行公开,适当惩戒失信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执行事务中心有效化解矛盾,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中山中院执行事务中心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通过和解方式办结执行案件,其中和解率达到了51.2%。该中心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司法为民,积极增进当事人之间的信任,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和沟通桥梁的搭建,有效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谐沟通。
关键观点2: 执行事务中心注重执行和解,实现定分止争
面对不同的案件情况,中山中院执行事务中心通过深入了解未履行生效裁决的原因,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实现案件的和解履行。在某些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能够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可能的损失和纠纷的升级。
关键观点3: 坚持执行公开和适当惩戒失信行为
中山中院执行事务中心坚持信息公开与执行过程公开并重,确保当事人的全面参与。同时,该中心坚持比例原则,选择适当的执行措施惩戒失信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诚信体系。
关键观点4: 执行事务中心不断优化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
为了提高执行效率,中山中院执行事务中心不断优化执行流程,平均结案用时约30多天,位居全省前列。在某些案件中,该中心实现了从立案到和解履行完毕仅用时数天的高效成果。
文章预览
2024年以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执行事务中心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不断加强执行工作,通过和解方式有效化解矛盾,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近日,记者从该院获悉,该中心在2024年办结执行案件 1015 件,其中和解结案 520 件,和解率 51.2% 。 >>> 搭好沟通桥梁 寻找共赢方案 在执行工作中,该中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注重执行和解,在定分止争的同时,积极增进当事人之间的信任。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和沟通桥梁的搭建,有效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谐沟通。 ▲图为执行法官调解案件 以某建筑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例,面对被执行人名下无足额财产可执行的情况,执行人员深入了解未履行生效裁决的原因,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最终,被执行人主动交纳了全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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