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详细安排通知。内容包括结题验收范围、结题验收安排、结题验收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结题验收范围
涵盖2023年立项的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包括校级中心和实践支撑体系建设单位,共涉及135个子项目。
关键观点2: 结题验收安排
采取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总结、自评与学校组织评审、交流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总结自评、结题材料提交和项目交流等步骤。
关键观点3: 结题验收结果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未达到绩效指标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结题,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取消立项。
关键观点4: 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是未来项目建设立项与资助的重要依据,并提供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同时,还提供了投稿邮箱和形象设计工作室信息。
文章预览
关于开展2023年立项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公布2023年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武大本函〔2023〕86号)工作安排,现启动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含自筹项目),共8个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简称“校级中心”)建设单位,8个武汉大学实践支撑体系建设单位,各类子项目共计135项,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安排 结题验收采取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总结、自评,学校组织评审、交流汇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1.总结、自评: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2023年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进行项目建设总结和自评,填写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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