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内蒙古化工巨头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停工停产事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责任人员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此事涉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和达拉特分公司,停工停产自2024年5月中旬开始。公司董事长王瑞丰、总经理侯菁慧、董事会秘书张艳梅负有主要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停工停产事件。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5月中旬开始停工停产,但公司未按规定向公众披露这一事件,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2: 相关责任人员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公司董事长王瑞丰、总经理侯菁慧、董事会秘书张艳梅未按照相关法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次未披露事件负有主要责任,并受到了监管措施的处理。
关键观点3: 内蒙古监管局采取的监管措施。
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需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文章预览
事关内蒙古化工巨头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则消息,引发业界关注。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出《关于 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王瑞丰、侯菁慧、张艳梅: 经查,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分公司 自2024年5月中旬开始停工停产,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件,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王瑞丰、总经理侯菁慧、董事会秘书张艳梅,未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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