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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山市冀唐德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 办案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案例类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 案件来源:上级交办 (一)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2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陪同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人员对唐山市冀唐德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阅该公司为唐山某公司出具的比对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和烟尘测量报表,发现该公司使用编号为JTDP-04308的崂应3012H-D测试仪(仪器编号1A13186404)同一设备在重叠时段对不同的点位开展采样检测,存在篡改、伪造采样原始数据、记录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2024年3月1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条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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