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2024年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中查办的第二期典型案例,鱼峰区某烟酒饮料经营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特供酒)案、鹿寨县某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特供酒)案被曝光。 2024年9月6日,鱼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对鱼峰区某烟酒饮料经营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经营区域货架后有“茅台集团内供酒”和“茅台内供酒(酱香型)”待售,上述产品均未标示生产日期。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鱼峰区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