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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安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引导社会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理性进入网约车行业,推动网约车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向广大从业人员和有意愿进入网约车市场的经营者发出经营风险提示。 一、政策要求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人员和车辆,应依法分别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合法资质车辆及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营运,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罚。 二、防范风险 (一)网约车“服务公司”违法违规经营风险。 目前,网约车市场出现部分网约车“服务公司”,其本身没有出资购车开展经营活动,而是以中间服务商的名义向驾驶员推销其他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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