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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会计雅苑-会计审计资讯平台。本文来自公司公告,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康铭盛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29 号,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1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康铭盛相关责任人涉嫌拒绝、阻碍调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 当事人:李迪初, 男, 时任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铭盛)执行董事。 彭立新, 女, 时任康铭盛财务总监。 廖聪奇, 男,时任康铭盛副总经理及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康铭盛全资子公司)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李迪初、彭立新、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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