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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荟萃|新《公司法》股东失权制度构造之检讨——兼论相关司法解释之制定

华政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06-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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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公司法》股东失权制度的构造 (一) 股东催缴失权制度的入法历程 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的新《公司法》是自1993年我国《公司法》颁布迄今的第二次大修。这次修订确立了诸多重要的新制度,股东失权制度即是其一。股东失权制度旨在认缴制背景下加强对股东出资和股权交易行为的规范,维护交易安全,加强资本制度后端管制,维护公司资本真实性。根据新《公司法》,股东失权是指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经催缴仍未履行的,经公司通知,该股东即丧失其未缴纳出资部分的股权。 (二) 股东失权制度的规则架构 就适用范围而言,股东失权制度不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亦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不仅适用于出资时,亦适用于增资时。具体来说,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股东失权的条件与程序、失主股权的后续处理,以及失权股东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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