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暂时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的批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自批复印发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作物种子进口、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审批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实施。
关键观点2: 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承接工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需要抓紧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承接工作,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经农业农村部同意后实施。
关键观点3: 监管与评估
海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同时,农业农村部要在期限届满前与有关方面进行总结评估,就是否延期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文章预览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暂时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的批复 国函〔2024〕12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涉及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权限的请示》(琼府〔202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作物种子进口、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审批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实施。 二、海南省人民政府要抓紧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承接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经农业农村部同意后实施。 三、期限届满前,农业农村部要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总结评估,就是否延期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附件:国务院决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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