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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Ⅲ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省生态环境与省气象部门会商研判,近期我市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质量以轻-中度污染为主。按照“哈大绥”联防联控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庆政办规〔2024〕4号)的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12月27日13时3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 Ⅲ 级(黄色)预警 ,应急响应保障措施按照《第九届亚冬会黑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和《第九届亚冬会大庆市环境质量保障方案》予以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属地空气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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