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公示了2023年度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分类评估结果,涉及27个实验室。评估工作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组织,经过现场和会议评估等程序后进行公示。评估结果包括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的排序、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以及评价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评估目的和范围
评估旨在加强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评估范围包括2023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
关键观点2: 评估过程和结果
评估经过现场评估、会议评估等程序,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等不同等级,并进行了公示。
关键观点3: 实验室名单
评估结果中涉及多个实验室,包括青海省光伏发电并网技术重点实验室、盐湖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高原矿物加工工程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等。
关键观点4: 公示时间和异议受理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了异议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文章预览
近日,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对2023年度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分类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涉及27个实验室。全文如下: 关于2023年度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分类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根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青科发政〔2021〕72号),我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评估工作,经现场评估、会议评估等程序,现将评估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1.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米杰联系电话:0971-8244525 2.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人:赵福昌联系电话:0971-80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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