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指南,包括年报对象、报送时间、多报合一、重点领域企业年报、大型企业年报、报送方式、未按时年报或年报信息不实的严重后果、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注意事项、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方式以及年报重要提醒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年报对象
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
关键观点2: 报送时间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关键观点3: 多报合一
要求企业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内容,包括海关或商务等部门的信息。
关键观点4: 重点领域企业年报
涉及疫苗生产企业等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需要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
关键观点5: 未按时年报或年报信息不实的后果
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受到行政处罚。信息不实则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关键观点6: 年报提交方式
企业等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在线年报,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或“浙里办”APP等渠道报送年报。
关键观点7: 重要提醒
年报不收费,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密码等行为均为诈骗。
文章预览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 各位老板 你们准备好了吗? 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开始啦! 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 我们为大家准备了 2024年度年报指南 赶紧收藏起来吧! 一 年报对象 凡 2024年12月31日 前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都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 二 报送时间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为避免大量经营主体集中时段年报造成系统拥堵,影响报送体验,建议各类经营主体参考系统自动发送的智能化提示,及时、如实报送年报。除依法可以选择不公开的年报信息外,其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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