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环球律师事务所
环球律师事务所(“我们”)是中国改革开放后成立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1979年设立。我们始终秉持简单、正直、阳光的价值观,以客户为中心,不懈地优化工作质量和协调沟通能力,高效和创造性地解决客户的法律问题。
今天看啥  ›  专栏  ›  环球律师事务所

论建设工程固定价格合同造价争议的裁判逻辑

环球律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5-02-28 17:00
    

文章预览

作者:牛磊 | 李宜峰 审校:萧剀 引言 当前实务中,建设工程合同采用的计价方式大多为固定价格,包括固定总价以及固定单价。对于固定价合同,由于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通常较长,施工过程中时常发生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改变、建筑材料及人力等施工成本波动、施工人提前退场等情形,故当事人在进行合同结算时往往容易对工程造价产生争议。有鉴于此,笔者将结合团队的办案经验以及对相关司法判例的研究,针对固定价合同下建设工程的造价如何确定进行讨论,以期对解决相关工程造价争议提供帮助。 一、固定总价合同项下工程造价的确定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当事人在预先确定施工图纸、工程量以及其它施工条件的情况下预先确定工程造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