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提供了江西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的总结,包括案例1至案例5的关键信息。这些案例涉及仲裁裁决的撤销、补正裁决的法定程序、仲裁管辖权的确定、仲裁条款的独立性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的选择等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1:未向当事人释明超出请求裁决属于'超裁'——某市自然资源局与某文化产业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要求解除合同,对于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仲裁机构应向当事人释明变更或增加请求。未释明即裁决属于超出当事人申请仲裁的请求范围,当事人可申请撤销超裁部分。
关键观点2: 案例2:补正裁决对原仲裁结果作出实质性变更属违反法定程序——江西某电业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仲裁庭作出补正裁决应遵守仲裁法和仲裁规则。未经仲裁审理,以补正裁决形式对原裁决作出实质性变更,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属违反法定程序,当事人可申请撤销该裁决。
关键观点3: 案例3: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确定仲裁管辖权——陕西某医药公司与江西某医药公司撤销仲裁裁决案
与母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且仅履行其中之一时,以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确定仲裁管辖权。当对仲裁委管辖权产生异议时,应审查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及内容,以确认仲裁委管辖权。
关键观点4: 案例4: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主合同成立与否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某建筑安装公司与某设备租赁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仲裁条款的成立与效力不受主合同成立与效力的影响。只要当事人达成将争议提交仲裁处理的合意,且不存在仲裁法规定的无效情形,仲裁条款即成立且有效。
关键观点5: 案例5:争议解决条款优先选择仲裁且满足仲裁构成要素的,应认定仲裁协议有效——某水务公司与某电力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了首选仲裁解决争议,并明确了仲裁机构和程序,该仲裁协议有效。其中包含的“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条款,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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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1 未向当事人释明迳行超出请求裁决属于“超裁”——某市自然资源局与某文化产业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案例2 补正裁决对原仲裁结果作出实质性变更属违反法定程序——江西某电业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案例3 与母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且仅履行其中之一的,以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确定仲裁管辖权—陕西某医药公司与江西某医药公司撤销仲裁裁决案 案例4 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主合同成立与否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某建筑安装公司与某设备租赁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案例5 争议解决条款优先选择仲裁且满足仲裁构成要素的,应认定仲裁协议有效——某水务公司与某电力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案 案例一 未向当事人释明迳行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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