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发布了一项公告,拟处置机关长期停放的非机动车。公告要求车主在2025年3月15日24时前认领车辆。公告详细说明了拟处置的车辆范围、公告时间、车辆确认方式以及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拟处置车辆范围
公告指出,拟处置的车辆包括集团公司机关综合楼地下停车场、机关院内单车棚内所有长期停放的非机动车,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关键观点2: 公告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24时00分止,车主在此期间需前来认领车辆。
关键观点3: 车辆确认方式
车主需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集团公司机关服务所设备科、公寓科办理认领手续。
关键观点4: 注意事项
公告期满后尚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或在办理认领手续后3日内未驶离的非机动车,将被视为已被遗弃,集团公司办公室有权进行处置。
文章预览
12月13日,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发布《关于拟处置机关长期停放非机动车的公告》,请这106辆非机动车、摩托车的车主,于2025年3月15日24时前来认领车辆。 详细如下: “昆明铁路”微公号截图 为维护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机关公共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秩序,现发布长期停放车辆集中认领公告。 一、拟处置车辆 集团公司机关综合楼地下停车场、机关院内单车棚内所有长期停放的非机动车(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二、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24时00分止。 三、车辆确认方式 公告期内,请附件清单所列车辆享有所有权的车主,自行或委托第三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车辆所有权证明等)到集团公司机关服务所设备科、公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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