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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布 关于开展 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截至2024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下达修订计划或已提出修订项目的除外。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4〕30号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 常态化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是推动标准更新迭代、持续提升标准水平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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