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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债,他劫杀怀有身孕的乘客并将其抛尸高架桥下……8月14日,贵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被告人李某限制减刑。 去年6月30日21时07分许,被害人王女士在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邮电大楼电信营业厅门口,搭乘李某驾驶的轿车前往南明区国际城小区。当车行至太慈桥往国际城路口时,李某趁被害人玩手机不注意,故意将车开过路口。 被害人王女士发现后,要求李某到前面红绿灯处调头。 但李某不顾被害人要求下车的请求,径直将车开至西二环一处没有路灯的地方停车,向被害人提出“借钱”。当被害人准备报警时,李某将被害人手机抢走并关机。随后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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