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最新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针对一些常见的家庭纠纷问题,如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离婚逃债行为等进行了详细解读。还强调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不因离婚或原配偶死亡转为有效,夫妻间给予房产行为的房产归属判定,以及夫妻一方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的处理方式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重点解决的社会问题
包括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归属、夫妻基于婚姻给予房产的认定、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同居财产分割、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等社会关注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
关键观点2: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归属问题
司法解释区分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和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两种情况,分别予以规定。考虑出资来源、共同生活情况、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确定财产归属和补偿数额。
关键观点3: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
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按约定处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遵循“自己的财产归自己所有”的原则。考虑共同出资购置财产、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等情况,法院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双方利益。
关键观点4: 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司法解释予以规制,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行为禁令的方式,让孩子快速恢复到原来的生活状态,并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各种因素判断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更为适宜。
关键观点5: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给子女的规定
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给子女的财产,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必须履行。
关键观点6: 规制“离婚逃债”行为
为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司法解释明确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处分条款。法院在判断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否支持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离婚的过错、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履行的情况,还有子女抚养的负担等情况。
关键观点7: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
即便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重婚的婚姻也不能从上述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如果重婚中存在善意的一方,他(她)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请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害。
关键观点8: 夫妻间给予房产行为的房产归属判定
司法解释区分尚未办理转移登记和已经办理转移登记两种情况,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形下的处理规则。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是否孕育共同子女、离婚过错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关键观点9: 夫妻一方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的处理方式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是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在夫妻关系内部,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因此导致离婚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文章预览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针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亟须解决的争议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重点解决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归属、夫妻基于婚姻给予房产的认定、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同居财产分割、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等社会关注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定分止争。总台记者采访最高法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司法解释新规定。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 子女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子女结婚时,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不仅是家庭财产代际传承的方式,也是对子女婚姻幸福美满的祝福和物质支持。然而,当子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父母出资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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