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针对被执行人周宁衡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悬赏寻找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金额的10%作为奖励。同时规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并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执行悬赏公告的背景和目的
被执行人周宁衡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未履行还款义务,西山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旨在寻找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促使案件得到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关键观点2: 悬赏公告的详细内容
悬赏金额为实际执行到位案款金额的10%作为奖励;规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并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告中包含了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如身份证号、住址等。
关键观点3: 公告的来源和联系方式
该公告来源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并提供了举报电话,方便公众提供线索。
文章预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周宁衡 执行案号: (2020)云0112执5651号 执行依据: (2019)云0112民初8890号 公民身份号码: 530103********1817 身份证登记住址: 昆明市五华区护国办事处报国街7号3单元702室。 悬赏金额: 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给予悬赏金按实际执行到位案款金额的10%奖励。 申请执行人陈建伟与被执行人周宁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19)云0112民初889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周宁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0年6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周宁衡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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