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讲述了寒假期间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的风险以及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西昌市发生两起因孩子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并需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文章提醒家长和孩子重视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强调家长需陪同并加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同时,春节期间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需提高警惕并了解如何防范森林火灾。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寒假期间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的风险
燃放烟花爆竹是孩子们喜爱的活动,但其中存在极大风险。家长需重视并陪同孩子进行此活动,以防止意外发生。
关键观点2: 西昌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西昌市发生两起因孩子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并需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
关键观点3: 春节期间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
春节期间,由于野外用火行为大幅增加,是森林火灾多发期。冬季气候干燥、枯枝落叶增多,火灾发生几率上升,需提高警惕。
关键观点4: 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
为了防范森林火灾,家长和孩子需了解相关措施。家长在陪同孩子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时需特别注意,同时加强孩子的安全意识。
文章预览
寒假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 是孩子们最喜爱的活动之一 但其中也蕴藏着极大风险 家长与孩子都要重视! 👇👇👇 据“西昌发布”消息,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经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就读于西昌市某小学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据“西昌发布”消息,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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