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各机构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共安排了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涉及多个领域和项目。包括绿色低碳工艺升级、节能技改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资金安排计划
通知中提到了多个领域的资金安排计划,包括绿色低碳工艺升级和新技术应用项目、节能技改项目等,涉及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安排。
关键观点2: 具体的资金分配细节
通知详细列出了各个项目的资金分配情况,包括经审核通过的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资金、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等,以及对应的专项资金来源。
关键观点3: 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相关机构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关键观点4: 联系方式
提供了咨询电话和微信号,方便咨询关于资金安排计划的相关问题。
文章预览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气象局、市机管局: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经信绿〔2024〕884号、沪环函〔2024〕222号、沪环函〔2024〕223号、沪环函〔2024〕220号、沪商市场〔2024〕316号、沪交科〔2024〕928号、沪气函〔2024〕319号、沪机管函〔2024〕67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5项,安排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5902.39551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5477.78029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 按照《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3〕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个绿色低碳工艺升级和新技术应用项目、46个节能技改项目、1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2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6家绿色制造体系示范企业、2个能源管理中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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