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香港会财局因中国水务集团财报审计中的违规行为,对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执业注师进行公开谴责,并罚款港币145.6万元。两名执业注师因审计行为不当被要求参加额外进修。此案为会财局首宗有关上市实体核数师审计缺失的和解个案。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香港会财局对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执业注师进行公开谴责和罚款。
因在中国水务集团连续六个年度的财报审计中多次违反审计准则,香港会财局对立信德豪及两名执业注师进行公开谴责,并罚款港币145.6万元。
关键观点2: 两名执业注师被要求参加额外持续专业进修学时。
被公开谴责的执业注师包括中国水务集团2011年和2012年审计项目合伙人卢毅恒,及2013年至2016年审计项目合伙人林鸿恩,他们被要求在接下来一年内完成额外30个持续专业进修学时。
关键观点3: 案件涉及中国水务集团核心营运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审计期间,立信德豪及执业注师在评价供水安排的会计处理时存在违规行为,包括未执行适当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等。
关键观点4: 会财局鼓励受规管者主动提出补救行动。
会财局行政总裁表示,此案为会财局首宗有关上市实体核数师审计缺失的和解个案,鼓励受规管者主动提出具体补救行动,以降低日后再次犯错的风险。
关键观点5: 案件具有警示作用。
此案例提醒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审计准则,保持专业怀疑态度,审慎评估管理层的判断,并审慎评价供水安排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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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说 | 云见 | 云集 | 云刊 | 云榜 | 云团 | 资料 | John 信息来源:香港会财局网站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因在中国水务集团2011年至2016年连续六个年度的财报审计中多次违反审计准则,2024年12与20日,香港会财局(AFRC)对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两名执业注师 公开谴责,并处以罚款港币145.6万元,同时要求两名执业注师在接下来一年内额外完成30个持续专业进修学时。 被监管机构公开谴责并要求强制参加额外持续进修学习的两名执业注师,包括中国水务集团2011年和2012年审计项目合伙人卢毅恒,及2013年至2016年审计项目合伙人林鸿恩。 立信德豪及两名执业注师悉数承认其违规行为,并主动与会财局商讨及达成早期和解。他们全面接受上述纪律处分及额外持续专业进修指示。基于其合作态度,会财局根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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