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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疑问、批评、指导,请毫不犹豫地私信作者! 本 系列所展示的案例要么来源公开发表的文献,要么经受检者同意,要么来自互 联网 (若介意,请私信笔者删除) 。 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 。 有时候看具体指南或专家共识,挺枯燥,也不好理解。如果能结合具体案例,大家讨论,能更好理解,获得新的见解和提升。 浙江某地,患者 多发性软骨瘤 ,手术 治疗数次。 WES检出 NM_207122.2 (EXT2): c.666C>A ( p.Tyr222* ) ,变异来源 未明, 判定为致病变异 。 文献( PMID: 9326317)报 道 EXT2:c.666C>G( p.Tyr222* ),为致病变异。 问题来了,PVS1和PS1能一起用吗? 有认为,氨基酸变异的效果是一 样的,可以用。PVS1和PS1不属于同质性的证据,可以一起用。 有认为,“该变异为nonsense变异,已使用PVS1证据,根据ACMG指南 不支持PVS1与PS1证据共用”。 有认为如下,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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