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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结束后 有的同学会选择去打暑期工 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案情回顾 被告杨某系2023年刚参加完普通高考的毕业生,临时受雇于被告某公司打暑期工,为该司散发传单。2023年6月17日,杨某在工作结束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返回公司打卡的下班途中,刮撞到行人程某,造成杨某、程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当地交警大队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程某不负事故责任。 程某受伤后于次日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23天,花费医疗费用共计1.2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程某误工期为120天、护理期90天(一人)、营养期90天,后续治疗费10000元,程某花费鉴定费用1587元。事故发生后,杨某为程某垫付医疗费7943.22元。对于程某遭受的其余损失,双方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程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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