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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 (环环评〔2024〕65号) 和相关省级赋权文件要求,为优化环评分级审批,加强省级对重大项目环评的审批管理,我厅制定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 (以下简称《目录》)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一、除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目录》实施情况及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各市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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