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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即通客户端 (官网截图:关于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今天(2月27日),石家庄市发改委发布公告,按照河北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冀政发〔2016〕51号)、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省政府的通知》(冀价经费〔2017〕14号)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第2号令)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委托市消费者协会、市人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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