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二月实施的一系列新规,包括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卫生要求、婚姻家庭编解释的司法解释、异地商会登记审查的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的明确、食品安全新国标的实施、公司登记管理的加强以及中介机构配合公司财务造假的禁止等。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包括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的修订和贵阳市简化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的措施。最后,介绍了春节期间中国证券报的活动规则。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新标准实施
2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采用食品专用容器,并在容器外显著位置标识“食用油专用”字样。
关键观点2: 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实施
该解释平衡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与婚姻家庭团体利益,处理财产分割时考虑多种因素,如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情况、离婚过错等。
关键观点3: 异地商会登记审查更严格
民政部门将严格审查异地商会登记,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等。
关键观点4: 专利侵权判断实体标准明确
新办法落实专利法相关内容,完善办案实体规范和程序手续,增设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章节。
关键观点5: 食品安全新国标实施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了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并对面包、糕点等食品的防腐剂使用进行了限制。
关键观点6: 公司登记管理加强
针对公司注销难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办法,加强公司登记管理,规范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管理。
关键观点7: 中介机构配合公司财务造假被禁止
国务院规定中介机构不得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关键观点8: 地方性法规修订
上海和贵阳等地发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推动航运中心建设、简化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等。
关键观点9: 春节期间中国证券报活动
中国证券报在春节期间举办互动活动,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和中证金牛座APP与粉丝问答互动,有机会获得红包奖励。
文章预览
2月,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中介机构不得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加强公司登记管理 “职业闭店人”等难题有望破解,异地商会登记审查更严格,食品安全新国标来了……2月还有哪些新规将实施, 跟着中证君一起看看吧! 全国性法规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外部应有明显标识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强制性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自2月1日实施。《要求》提出,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应采用食品专用容器,应在容器外显著位置明显标识“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字样,容器内外均应干净卫生。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输食用植物油。 事关房产分割等婚姻家庭纠纷 司法解释来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自2月1日起施行。《解释》平衡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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