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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台6t/h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予受理通知书 湖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4年8月22日报送的《新增1台6t/h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建设项目审批申请收悉。我局经编制规范性检查后发现:该报告表的编制单位为长沙**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人员为毕*。2024年8月20日, 国家环境影响信用平台网站已将长沙**环境评估有限公司和毕*纳入限期整改名单,责令限期整改 。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过程中,应当对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编制规范性检查。…… 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列入本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本办法规定的“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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